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