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实验动物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协调、合理规划、资源共享、有利于促进实验动物科学研究和应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