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第四章 后期扶持第四十条有效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蓄水阶段移民专项验收合格后,移民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批。未编制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者后期扶持规划未经批准的,有关单位不得拨付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