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第三章 安置实施第三十七条有效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通过流转经营权等方式,对移民远迁后,在建设征地红线外且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属于移民个人承包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地资源进行妥善处置。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