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规划编制、安置实施、后期扶持、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