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市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用水损失依据管径的最大流量和时间评估。居民用户按照每日三小时计算;非居民用户按照每日营业时间或者工作时间的二倍计算,最多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对盗水时间无法认定的,按照一百八十日计算。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