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规范供水、用水行为,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