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依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