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治理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办法第十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人擅自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市政设施上涂写、刻画、张贴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予以清除,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