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促进专利转化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发展专利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其依法开展下列活动:(一)进行专利等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为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提供专利技术信息等服务;(二)介绍和推荐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项目;(三)进行专利许可贸易活动;(四)进行专利评估,提供专利信用担保;(五)提供专利法律服务;(六)提供促进专利转化的其他服务。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