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鼓励企业及其他组织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其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企业购买专利的费用,按照规定计入成本。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