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1月16日山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山西省煤炭开发管理条例(试行)》与本条例规定抵触的,按本条例规定执行。

【附录】

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矿种目录

1 熔剂用石灰岩

2 冶金用白云岩

3 耐火黏土

4 芒硝

5 重晶石

6 电石用石灰岩

7 石膏

8 石墨

9 长石

10 饰面用花岗岩

11 蛭石

12 饰面用大理岩

13 金红石

14 高岭土

15 盐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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