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第四章 信息资源的汇集与共享第三十六条有效人社主管部门应当整合社会保障领域业务信息系统,将终端延伸至街道社区和相关单位,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综合服务。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业信息系统的相互衔接。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