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三章 资产经营第十一条有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决定其资产的经营方式,可以实行承包、租赁、拍卖、联营、股份合作、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