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条已修改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规划建设立体交通和智能交通,建立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完善绿色交通体系。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