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十三条已修改禁止改装、加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远光灯及其他外部照明装置。禁止在车辆上安装、使用无消声器或者消声器不合格的排气管、高音喇叭、大功率音箱、遮雨(阳)篷以及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