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对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利用宣传、舆论工具进行披露、批评。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