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将草原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