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阻碍法律援助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