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第三十条已废止法律援助人员接受法律援助指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或者终止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告知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