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畜禽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或者发生二、三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性流行时,州、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行封锁,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

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