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