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自治旗在森林防火交通要道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车辆进行防火检查。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4月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