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单位和个人依法收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受法律保护。征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时,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发给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征集和接受捐赠的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和实物属国家所有。地方法规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