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每2年对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情况进行评估。地方法规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