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第十二条已修改动物养殖场应达到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种用、乳用动物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动物健康合格标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