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转化应用第十四条已修改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应建立企业技术创新开发机构。经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认定的企业技术创新开发机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