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已废止违反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