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已修改本省行政区域涉外宗教事务以及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宗教交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