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已修改

本省行政区域涉外宗教事务以及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宗教交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