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在科普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的,由授奖单位取消其奖励和荣誉称号,并由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