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

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