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七十四条已修改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以对地方性法规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具体问题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