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四十条已修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主任会议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采用联组审议的方式,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审议。 主任会议可以就地方性法规案中有重大意见分歧的问题,组织常务委员会有关组成人员在联组会议上进行辩论。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