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十条已修改提供婚庆、宴席、殡仪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履行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提前向举办方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得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提供服务,并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地方法规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