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已修改本条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1990年7月19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