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条已修改有关行政部门处理消费者申诉,在查明事实后,对经营者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责令其赔偿损失。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