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监测、预报、预防、治理和控制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