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七条有效街道工作委员会举行会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通知街道办事处、区(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派驻街道的工作机构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也可以邀请辖区内的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