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区(村)应当参与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2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