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六章 安全管理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已登记的拖拉机达到国家和省规定强制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在报废期满2个月前,书面提示拖拉机所有人到期办理注销登记。拖拉机所有人接到提示后,应当在报废期满后的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公告该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