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商事登记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市政府规定,建立商事主体监管联动机制;对监管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