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章 无线电安全第五十条已修改对航空导航、海事救援、人防、遇险与安全通信,广播电视、气象等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线电频率和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有关设备的使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