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对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严重影响电磁环境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在本条例实施后六个月内制定限制销售和使用的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品目录予以调整。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