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大同古城保护和管理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实行保护与利用相结合、整体环境风貌控制与重点保护相结合、专门管理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