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鼓励和表彰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外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