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已修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事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