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第一节 噪声污染防治第三十条已修改本市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考试当天,禁止考场周围施工现场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活动。中心城区禁止施工的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其他区域禁止施工的具体范围、时间和要求,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