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自治州应当重视特殊教育,保障视力、听力、语言、智力等残障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