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五章 教育教学第三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学校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鼓励学校和教师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现代化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