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修改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学校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鼓励学校和教师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现代化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

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