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专利保护与促进若干规定第十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涉外专利纠纷的协调机制。企事业单位发生涉外专利纠纷时,可以向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报告,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